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於本月十日實施,從法律上明確人肉搜索曝光他人隱私屬非法行為,若造成損害,需承擔法律責任。

司爾珊(評論員)

儘管明確約束人肉搜索,由於網絡是紛繁複雜的空間和平台,取證難度大,短時間內網絡隱私侵權的情況依然很難解決。

長江網

舒聖祥(網 民)

人肉搜索本無好壞,關鍵在於如何規範。網民曾自發制訂人肉搜索公約。相比下,司法解釋不僅權威,亦更為科學合理。

經濟日報

朱 巍(評論員)

網上表達並非無疆地帶,該司法解釋平衡網絡表達自由的問題,既劃清法律界限,又保障表達者權利,亦為網絡法治提供支點。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