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體制不改變 科研腐敗難遏止
內地科研腐敗眾所周知,且其後果一點也不亞於政府官員的腐敗。日前,中紀委網站公布了科技部關於科研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讓人見證了內地科研腐敗形勢的嚴峻。
通報披露,審計署二○一二年審計發現,五間知名高校七名教授弄虛作假套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資金二千五百多萬元,其中包括中國農業大學教授、中國工程院院士李寧承擔的「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重大專項課題,目前,李寧等已被依法批捕。此前,中央巡視組還通報了復旦大學科研經費管理使用混亂,違規現象突出,存在腐敗風險。
對於內地科研腐敗嚴重,官方喉舌曾撰文概括了三宗罪——關係立項、財務造假、審查放水,整個鏈條缺乏法律規範和制度約束。在大學和科研機構,能拿到科研課題的多被視為能人,這一方面能為學校帶來資金,因為課題的背後就是錢,一般一個課題的管理費是科研資金的百分之二十;另一方面,也能夠提高學校知名度,特別是如果能弄到國家級課題,表明學校的科研實力愈強。因此,大學對領導和教師的考核,科研課題是一個重要方面。至於教師和科研人員通過何種方式拿到課題,則不在大學和研究機構的考量之列。
科研經費 缺乏監管
另外,拿到課題後是否自己去做,科研經費如何花,更缺乏有力監管。這導致一些人尤其是領導成了科研掮客,因為他們沒能力或時間去做,於是轉包給別人。而轉包給誰,是大有文章可做的。對很多科研人員來說,做課題之目的,不在科研本身,而是借以套取科研經費,有關手段五花八門,包括用學生身份證冒領勞務費,以出差旅費、辦公經費等名義開具虛假發票、編造虛假合同、編製虛假帳目等。中國科協一項調查顯示,科研資金用於項目本身僅佔四成左右,大量科研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許多教師和科研人員就是靠做課題發財,買房買車。
若一個國家有大量被喻為社會精英的大學教師和科研人員旨在通過科研搞腐敗,不僅證明社會道德墮落,也說明他們無心學術和科研,國家科研實力和學術水準如何可想而知。這也是內地科學家無緣諾獎的原因。這些年來,隨着經濟發展,內地對科研經費的投入不可謂不大方,但這些投入如上所述,多進了個人腰包。
比起科研經費的腐敗,還有另一種科研腐敗值得重視,就是與實際需求脫節的科研立項,此種立項,多根據領導人的喜好而來,比如今年社科領域的十個國家重大項目,其中九個居然與中國夢和領導人的治國理念有關,純粹是浪費國家公帑。所以,內地科研腐敗表面看來是科研管理體制和法律缺失引致,深層根源還是科研的行政化和黨化問題。不對此動刀子,科研腐敗難遏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