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東省茂名市二十三人涉黑案前日開審,主犯黎國強被控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等八項罪名,包括槍擊兩名政協委員。由於被告人數眾多,指控犯罪時間長達十六年,加上部分案情複雜,預計庭審需時三日。

黎國強被控八項罪名。(互聯網圖片)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黎國強早期在電白縣樹仔鎮靠開賭場、敲詐勒索及放貴利起家,組成以他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被告人吳珠發等七人為骨幹,另被告人葉國虹等十五人為一般成員。

多案致15死傷 主犯否認涉黑

該組織規定作案時戴頭套蒙面,下手要狠,作案後保密,被捕不能認罪,不得出賣同黨等,先後多次涉及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綁架搶劫、尋釁滋事、開設賭場、強迫交易、故意毀壞財物、敲詐勒索等罪行,造成十五人死傷。

去年四月,黎因生意糾紛授意吳珠發找人傷害時任電白縣政協委員邵振鋒,以及茂港區政協委員邵振才,數天後致電要求涉案被告黎日坤等人槍擊邵姓兩人,造成兩人分別七級傷殘及六級傷殘。主犯黎國強承認大部分控罪,卻否認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