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E:生於精神病患者家庭,被家人虐待,十二歲時送到兒童看護所託管。由於極渴望被愛,誤當一些利用她的年長男性作男友,直至十六歲才被一家庭收養。

一名受害人稱曾遭數百男子淫辱。(互聯網圖片)

女童H:十一歲時曾被一名年長男子灌醉性侵,被警方發現後,她因醉酒及行為不檢被拘捕。當局其後把她送往監管,一個月後女童被發現流產。

女童I:十一歲時被強姦,她的姊姊當時亦已遭性侵。她接受相關機構託管期間,疑因監護不足而經常離家出走,再多次遭性侵。她其後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且會自殘及有自殺傾向。

女童K:十三歲時在facebook認識一名孌童犯而遭性誘拐,曾因醉酒入院,並經常與友人離家出走。專責隊伍嘗試協助她及她的家人,全遭拒絕。

女童O:十三歲時因經常在街上流連而被當局關注,相信她多次遭性侵。她曾上載另一少女被侵犯的片段至社交網站,疑兇竟聯絡並警告她將會成為下一位受害人,並毆打她。惟事件發生後,該少女及她的家人仍不願與當局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