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州佛山公安前副局長王宏強,涉嫌受賄四百七十六萬多元人民幣,前日在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受審。他被指包庇違規年檢、收受檢測站賄賂;受賄為駕校等相關單位謀利;接受下屬賄賂,幫調動工作或提拔。王宏強當庭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