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市前大鵬新區葵涌街道黨工委委員張慶雲涉嫌受賄案,前日在福田區法院開庭審理。張案曾繳贓九十萬元人民幣,惟檢方指張於○八至一二年間,僅收受六名工程公司代表賄款十九萬元人民幣及三十萬港元,法院已將其中三十萬元人民幣的多繳贓款發還給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