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石獅祥芝鎮一名漁民,上周六凌晨誤捕一條體長約四點五米、重約兩噸的鯨鯊。由於鯨鯊捕撈上來時已死,他打算以一萬元至兩萬元賣出,因鯨鯊內臟已發臭,無人購買。當日下午他在一水產品批發市場,切割鯨鯊進行處理。據悉鯨鯊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石獅海洋與執法大隊吳姓教導員稱,昨與執法人員到祥芝鎮調查取證,因鯨鯊已被漁民扔到海中,調查取證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