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國會上周通過更新知識產權法,國內網站若收集並刊登新聞機構的報道連結,從中取得廣告收入,須向新聞機構支付版權費,以防止侵權行為,民間擔心此舉會限制新聞自由,繼而影響社交網站及資訊網站。首當其衝的Google新聞表示,新聞機構藉Google連結得益,若不滿可退出。

西班牙要求Google新聞(圖)等網站向出版商支付版權費。(互聯網圖片)

新法例規定任何電子服務供應商把具版權的內容公開,出版者有權追討版權費,若新聞聚合網站不依從,最高會被罰款約三百一十萬港元,甚至被封閉,不能再在西班牙境內瀏覽。

西班牙Google表示,新聞機構可選擇退出Google新聞,事實上多數機構會主動提供新聞連結,因為這樣可接觸更多讀者。當局及大型出版商稱,Google新聞賺得大筆收入,Google反駁稱Google新聞沒有廣告。

法德比三國早已實行

該國新聞網站Meneame亦受波及,Meneame稱廣告收入微薄,難以應付龐大的版權費,反而靠其轉載新聞的機構,卻藉此賺錢。新聞從業員憂慮若新聞機構從新聞聚合網站中除名,勢令讀者減少。律師阿爾梅達認為,網民經常轉載新聞連結,新法例會影響社交網如facebook、twitter和資訊維基百科網站。網民紛反對新法例,表示會只貼新聞截圖而不貼連結。

今次並非首次有新聞聚合網站需要付款轉載新聞,法國Google於去年同意撥逾六億港元,協助新聞業界數碼化,作為轉載新聞的補償;德國Google同意付款轉載新聞。比利時於○六年時,已全面禁止Google轉載國內傳媒機構的新聞連結及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