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近日公布公車改革措施,規定明年底前取消副部級以下領導幹部用車和一般公務用車,改為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內地公車改革總算姍姍來遲,但車改方案令人相當失望。社會對公車不滿的根子在其特權化,方案承襲了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一直在斷續進行的公車改革貨幣化思路,並未觸動這個根子,相反,補貼標準本身就充滿着特權的幽靈。

取消公車後,各級黨政機關將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中央國家機關的補貼標準是,司局級每人每月一千三百元,處級每人每月八百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五百元;地方相應級別的補貼標準則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百分之一百三十,邊疆和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方案的特權表現在於:一是公務員系統對社會的特權,此前公車使用的特權,一般限於公務員系統中的領導階層,但這次改革,借貨幣化方式平息普通公務員的不滿,將特權擴展到整個公務員系統,人人有份。二是公務員系統內部的特權,在人人有份的基礎上,方案根據官銜和職務大小,而非實際工作用車的需要,發放交通補貼,再次凸顯了中國社會的等級化。

加強監管 杜絕私用

可見,是次車改不過是將特權合法化和貨幣化。可嘆的是,很多民眾不明白這點,還因為它節約了資金而對車改大唱讚歌。事實上,由於車改的這一特點,並不像財政專家說的那樣,未來財政支出中的公務用車支出有望減少五成左右。

此外,對保留下來的公車如何加強監管、杜絕公車私用,仍是個難題。如果沒有明確的規定和強有力的執行,極可能出現地方把一般公務用車改造成有特殊用途的車輛,以逃避監管。

車改之所以出現變異,與改革的「內部人主導」路徑依賴有關,包括車改在內,中國的各項改革均是由行政部門的官僚群體所主導和掌控,在社會無法有效約束權力的情況下,官僚群體是不可能真正革自己命的。尤其涉及到車改這種高度象徵性特權和身份改革的時候,更是如此。在多數官員的意識中,早已把公車作為理所當然的待遇,絲毫不認為這是額外和過分的要求。在這種官場心態支配下,所謂車改,無非是面向整個公務員既得利益階層的變相福利補貼,將原來通行卻不合法的腐敗「合法化」。

從世界多數國家和地區對公車使用的管理來看,一個共同點是有完善的制度,包括從預算的源頭卡死公車支出,嚴格的執行及無處不在的監督。若缺乏這幾點,不論甚麼改革,都不過是換一個方式,損公肥私罷了。所以,對內地是次頂層強力推動的車改,也不要寄予過高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