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一名在廣東江門市蓬江區棠下鎮設廠的姓朱男子,去年涉嫌拖欠員工逾七十八萬元薪金逃往外地,日前被蓬江法院裁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成,判監一年,是江門迄今拖欠薪資金額最高的案,亦是首宗港資老闆觸犯該罪判刑。

廣東傳媒報道,被裁定罪成的朱姓男子現年五十八歲,被指自去年二月起連續拖欠員工薪資,蓬江區人社局曾責令他支付拖欠薪資,他關閉手機逃往外地藏匿,去年七月被警方緝捕歸案。

一直關注港資企業在內地欠薪問題的職工會聯盟秘書長李卓人指,過往僱主在內地欠薪多被判罰款了事,阻嚇力不足,「罰少少錢又唔使坐監,僱主唔介意,分分鐘佢將欠薪啲錢攞去投資,收番嚟嘅利益仲多個罰款」。他稱本港亦有同樣問題,欠薪僱主少有被判監,認為需加強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