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東湛江吳川法院,近日就十四歲少女小柯(化名)遭十二名青少年輪姦一審判決。主犯董某尋釁滋事、搶劫及強姦三罪成立,判囚十二年,另一主犯陳某因尋釁滋事及強姦罪判刑五年零九個月,其餘十名強姦犯分別被判囚或緩刑三至五年。

檢察院指判刑過輕

家屬不滿判決過輕,吳川檢察院指此案是一宗惡性暴力犯罪,被害人患創傷後應激性精神障礙,認為量刑不當,近日向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要求嚴懲。

事發於去年五月六日,小柯乘坐表哥柯強的電單車途經江心島橋時遭董某等九人攔截,他們首先毆打柯強,小柯一度逃走,最終被九人追上,遭強姦猥褻;而陳某等三人事後再將小柯拉到另處強姦。據判決書顯示,十二名案犯作案時年齡介乎十四至十七歲,其中七人仍是在校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