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司法改革大規模啟動,中共第五代企圖在「堅持黨的領導」的同時,進一步提高司法公正,以取信於民,並開始大規模整治維權律師,防範西方國家利用維權律師挑起顏色革命。

在胡溫十年,中共的司法腐敗已到了無以復加地步,無論法院、檢察院還是公安、司法局,從上至下的腐敗案數不勝數,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反貪局局長在內的一批貪官被調查。這些衙門朝錢開,無權無勢進不來。更荒唐的是,「撈人」成為一門生意,一些法院、監獄官、律師相互勾結,明碼標價為一些人減刑、取保候審。

嚴加防範露頭就打

徇私枉法已成為常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成為笑談,司法作為社會公平的最後底線卻全面潰敗,導致百姓對中共的執政信心喪失殆盡,全國數以百萬計的上訪民眾便是最好的證明。與此同時,活躍於民間的維權律師為民喉舌,為民請命,扶危濟困,社會知名度蒸蒸日上,早前被捕的浦志強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維權律師成為弱勢群體的代言人,不斷挑戰當局的司法體制,尤其是一批「死磕派」律師,置個人生死於度外,以個案為突破口,前赴後繼衝擊中共底線,從憲政民主到司法獨立,在社會上掀起一輪又一輪的輿論風潮和思想衝擊。第五代上台後,維權律師成為整治的首要目標。

在當局看來,維權律師是天然的意見領袖,如果放任他們發展,知名度繼續上揚,這些人將成為撬動紅色江山的領頭人。另外,從各地民主化過程看,律師都站在最前線,無論台灣的美麗島事件,還是目前香港的政制改革,律師都是主力軍。因此,當局對維權律師採取嚴加防範、露頭就打的策略,對那些越過紅線的律師,以各種罪名收監,以起殺一儆百的作用。

另外,近期又準備出台《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和《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律師在案件審結前擅自披露、散布案件訊息、訴訟文書、證據材料、辯護、代理意見,最高可給予中止會員權利一年的處分;對律師的網上行為兩個規則也做了諸多約束。

不過,當局的整治措施不可能一帆風順,很多維權律師壓而不服,他們還在等待時機,一旦當局施政出現漏洞,這些維權律師將一哄而起,再度衝擊體制,中國也在這一輪又一輪的博弈中艱難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