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手機軟件《今日頭條》稱獲得一億美元(約港幣七億八千萬)外來投資,引發內地傳媒回響,因《今日頭條》本身並非作品內容的創造者,而是以及時整理和轉發當日的頭條新聞聞名,涉嫌侵犯版權。

《今日頭條》相關負責人昨回應時否認侵權,強調自己扮演的是搜索引擎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