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遼寧瀋陽市南方航空北方分公司三十八歲機師李海鵬,去年向公司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遭航空公司起訴索賠包括違約金、培訓費等逾五百萬人民幣。瀋陽市中院日前終審裁定,李解除勞動合同應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判他向航空公司支付逾二百萬培訓費,惟駁回公司其他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