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電報道】美國三藩市二十歲少婦弗朗西斯科(Maria Francisco),兩年多前和女兒及家人乘巴士往購物時,因巴士超速一倍駛過緩速,令她脊椎受損,影響生育能力而索償。法庭日前裁定巴士公司需賠償弗朗西斯科及她的女兒一千五百三十萬美元(約一億二千萬港元),為三藩市個人受傷最高賠償金額。民眾質疑賠償金額過高,裁決不理智。

弗朗西斯科與女兒米婭共獲約一億二千萬港元賠償。(互聯網圖片)

閉路電視拍到司機(箭嘴示)走到車廂與弗朗西斯科理論。(互聯網圖片)

弗朗西斯科乘搭巴士時被拋起撞傷脊椎。圖為該公司的巴士。(互聯網圖片)

事發於二○一一年八月,弗朗西斯科和四歲女兒米婭乘坐巴士,巴士以時速四十八公里駛過路面的緩速壆,比限制車速高出一倍,坐在車尾的弗朗西斯科被拋起再跌下,背部猛撞向膠椅。

車上其他乘客沒有受傷,弗朗西斯科事後因能行走,被司機指她詐傷,還出言恐嚇。閉路電視片段可見,司機走到車廂內對弗朗西斯科表示:「若你詐傷,他們會告你的,你叫救護車也要付錢。」弗朗西斯科送院後證實其中一節脊骨出現爆裂性骨折(Burst fracture),需接受三次手術,日後仍需接受多次手術。

其中780萬判賠女兒

弗朗西斯科事後向巴士公司索償,她的代表律師表示,弗朗西斯科撞向膠椅的力度逾千磅,猶如被人以錘猛打,治療費用高達一千八百多萬港元,除難以彎腰及感到痛楚,傷患亦影響性生活,難再生育。

經過近三年訴訟,三藩市法院日前裁定肇事巴士公司需賠償弗朗西斯科約一億二千萬港元,其中約七百八十萬港元是給目擊事件的米婭,彌補她所承受的精神痛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