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來,大陸有多少貪官外逃至美國,沒有確切的統計數據,人們只能猜想。不過,最近外媒揭開了冰山一角。根據美國媒體的報道,中國為了追緝外逃貪官,已向美方開出了一張一千多人的名單,這雖然不是逃美貪官的全部,但數字也已經讓人驚訝不已。

驚訝之一是逃往美國的貪官有案可查的就上千人,那些沒有列入名單的,以及逃往加拿大、新加坡等其他國家的貪官又有多少?恐怕要上萬了吧。誇張一點說,這從一個側面印證內地貪官多如牛毛。驚訝之二是要損失多少人民幣,假使每個貪官捲款一千萬元到國外,一千個貪官就是一百億元,一萬個貪官就是一千億元。這當然是個保守的估計,據報道,過去五年,內地外流非法資金達五千億元人民幣,估計其中大部分是贓款,國民辛苦創造的財富,就這樣被貪官們捲到國外為資本主義做貢獻。驚訝之三是如此之多的貪官和如此之多的贓款竟然可以順利流往國外,可見內地的管理制度——無論是對官員的管理還是對洗錢的管理——是何等糟糕。

制度鬆懈 漏洞百出

貪官們之所以外逃美加等國,自然是看中了兩地不同的社會制度和法律體系給他們帶來的安全度。確實,由於中美、中加等缺乏引渡條約以及司法程序複雜而漫長,要緝拿隱匿在美加的貪官困難重重。但這並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在於上面說的第三點,貪官外逃並非始自今日,十幾年前就有很多官員逃往國外了。《人民日報》日前刊文透露,一些「問題官員」自覺即將暴露時,往往假借探親、看病、休假等理由,一走了之,忽然失去聯繫,甚至還有些官員是在國外考察時突然失蹤。這樣輕易出逃,而內地十幾年來未能針對這個漏洞建立一套有效的防範制度,足見中共的政治紀律到了何等鬆懈之程度。

亡羊補牢,未為晚也。年初,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在工作報告中指出,「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給妄圖外逃的腐敗分子以震懾。」最高檢察院曹建明檢察長在向全國人大作工作報告時也表示,今年檢察機關將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深化反腐敗國際司法合作,加大對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的追捕追贓力度。可惜表態容易做起來難,正如有美國律師指出,如果反貪只是紀委、檢察院的事,銀行、稅務等部門不配合,或只配合一下,堵得住人,也堵不住贓款外流。而對反腐來說,把人緝拿歸案固然重要,如何防止所貪財產通過洗錢等方式流向國外,才是根本。

總而言之,在反腐的技術上,必須堵死金融和財政監管的漏洞。這張千人外逃貪官名單算是發出了一種訊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