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輸官司不准上訴
【本報訊】美國互聯網搜尋器巨擘Google,四年前遭西班牙男子科斯泰賈告上歐盟法院,以資料過時為由,要求移除一則涉及他曾欠債的舊報道。法院周二裁定他勝訴,指人們有被遺忘的權利,下令Google必須刪除不必要且過期的資訊。Google對裁決表示遺憾。
類似訴訟料不斷
科斯泰賈在二○一○年於Google搜尋到九八年一篇報道,提及他因欠債要拍賣物業。他指自己已還清債務,欠債報道卻仍在Google搜尋到,要求對方移除,遭對方拒絕及鬧上法庭。歐盟法院裁定科斯泰賈勝訴,裁決更適用於歐盟二十八國及所有搜尋引擎,不得上訴。
此裁決引起爭議,有指是私隱獲得勝利,亦有人批評這是妨礙自由資訊流通。法律專家認為,裁決開了先例,預計針對所有搜尋引擎及社交網站的類似訴訟案會接踵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