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倫敦一名六十多歲著名男律師,包養二十多歲法律系中國女留學生,發展情侶關係。當女方得知男方不忠,遂向律師的女兒及同事公開他的偷情史。男方以名譽受損為由向女方追討賠償,法院近日駁回,惟同意禁止女方公開男方私隱。

法院未有公開事主身份,案情指女生十八歲時由中國到英國攻讀法律,二十歲結婚,三年後離婚。她因婚姻問題與家人鬧翻,被中斷財政援助,她為賺取學費和生活費而賣淫。前年三月,女方透過伴遊服務中介,與已離婚並有三名子女的律師搭上,至去年五月,男方共贈予她總值約二十六萬港元的現金和禮物,並在事業上提攜她。

女方後來從男方手提電腦中得知他不忠而起爭執,遂通過facebook和其他渠道將偷情史告知男方的女兒及同事,指他與秘書、客戶及實習生上床,男方於是控告女方誹謗。

倫敦高等法院最終以男方沒有蒙受實際損失,拒絕判處傷害賠償。

指男方刻意挑釁

法官又指男方曾恐嚇女方將她性工作者身份公開,而男方在過程中刻意挑釁女方,令她反應過度,認為男方並非唯一受害者。

惟法院同意男方的要求,禁止女方繼續披露任何關於男方家庭、私人生活以及經濟方面的私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