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上周四對廣東省委前常委、統戰部前部長周鎮宏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宣判,裁定核准河南信陽市中院一審判處周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與其所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並罰。周鎮宏被控受賄二千四百六十萬,三千七百多萬財產未能說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