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電報道】日本內閣昨日通過備受爭議的《防衞裝備轉移三原則》,大幅放寬出口武器及技術的條件,打破二戰後日本的和平體制。根據新原則,日本可向菲律賓等與中國有南海主權爭議的國家輸出武器,促進國內軍工業發展,被抨擊是安倍晉三政權復辟軍國主義的舉措。中國外交部表示對新原則高度關注,呼籲日本多做有利和平的事。

日本二戰戰敗後簽下《和平憲法》,承諾永遠放棄擁有軍隊和交戰權;在此基礎上,日本於一九六七年實施《武器出口三原則》,實際上全面禁止武器出口,成為日本防衞政策的核心,而首相安倍內閣昨通過防衞裝備轉移三原則,取代武器出口三原則。

根據防衞裝備轉移三原則,日本在有助促進和平及保障安全的情況下可輸出武器,主要是非致命軍備,包括巡邏艇及掃雷儀等,而非戰機或坦克;在確保妥善管理下,日本允許出口的武器轉移至第三方,這意味日本可向印尼、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及以色列等中東國家出口武器,亦可與歐美共同研發防衞裝備。新原則仍保留一項舊條文,即不向爭端當事國,或違反聯合國決議的情況下輸出武器,即北韓、伊朗等十二個國家仍被日本拒諸門外。

已向菲越輸出裝備

日本政府聲稱舊原則已不合時宜,有必要修例應對安全環境變化,提升日本在國際的作用。《日本經濟新聞》分析稱,日本改變出口武器原則,是為應對中國海上威脅,以及透過打入海外市場,促進國內軍工業發展。日本二戰後軍費開支總額不得超過國內生產總值的百分之一,武器又不能出口,使日本軍工業處於封閉狀態。日本早前已向菲律賓、越南的海警提供裝備。

安倍晉三自上任以來,積極推動解禁集體自衞權,並計劃修改憲法,引起中國強烈不滿。放寬出口武器被視為最新的右傾措施,輿論擔心修例加劇亞洲各國的衝突。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昨日表示,希望日本深刻吸取歷史教訓,重視亞洲鄰國的安全,多做有利於地區和平穩定的事情。

新舊原則對照︰新︰防衞裝備轉移三原則︰

不允許向爭端當事國或在違反聯合國決議的情況下出口

出口須有利促進和平和保障日本安全

確保妥善管理下方可允許出口的武器轉移至第三國

舊︰武器出口三原則︰

禁止向共產主義國家出口

禁止向聯合國決議禁運武器的國家出口

禁止向國際爭端的當事國或有可能成為爭端當事者的國家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