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加拿大安大略省首位華裔檢控官、於香港出生的資深刑事大律師洪秉政,本周日在瑞士以安樂死方式逝世,終年六十二歲。他早前患上肌肉萎縮症,受盡病魔折磨,因而萌生死意。惟安樂死在加拿大不為法律所容,故他遠赴瑞士了結生命。他臨終前寫下遺書要求加國重新審視安樂死法例,讓病人可有尊嚴地離世。

洪秉政促請加拿大政府修訂安樂死法例。(互聯網圖片)

患絕症功能退化

加拿大多倫多傳媒報道,洪秉政的代表律師前日證實,洪秉政去年確診末期葛雷克氏症,本周日在瑞士接受安樂死離世。洪秉政在死前數日撰寫的遺書中表示,全身各部位的功能逐漸退化,曾兩度赴以色列,花巨資接受自體幹細胞注入手術;又試過中醫針灸及按摩,更曾赴中國尋找神醫。惟病情始終未有好轉,反而急轉直下,令他深感絕望。

洪秉政寫遺書時,病況已極嚴重,呼吸出現困難,雙手亦失去功能。他稱,礙於安樂死在加拿大法例中等同協助自殺,他惟有赴瑞士尋死。洪秉政在信末促請加拿大政府修訂法律,允許加拿大公民決定自己的生死。

曾與洪秉政共事的大律師指,洪秉政生前成功打理公司,受人尊敬及擁戴。洪秉政的離世,令加拿大再掀推動安樂死合法化的聲音。

洪秉政一九五一年生於香港,一九七八年畢業於多倫多約克大學奧斯古德法學院。他在加拿大取得律師資格後不久,便成為安大略省首位華裔檢控官。他其後自行開設律師事務所,曾處理多宗涉及華人社區的重要案件。

其中○六年的多倫多三屍倫常案,由香港移居加拿大、涉嫌殺害妻子及子女的越南華僑周克明,亦是由洪秉政擔任其辯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