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早於一九九二年引入農產品與食品保護制度,以保障傳統和特有地區食品的品質,避免名稱被濫用或模仿,亦有助消費者了解產品特色。農產品與食品要被列入原產地命名保護制度,必須要明確出產於特定地區,且從產品生產、加工到配製的所有階段,均須在該產地完成。其他受制度保護的食品,包括橄欖油、醃肉、水果、乳酪、葡萄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