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一名四歲男童因感冒到兒童診所求診,吊鹽水數分鐘後突然口吐白沫,搶救後不治。診所事後與男童家屬協商,決定私了。對於男童死亡原因,巴州區衞生局醫政科工作人員稱:「事情處理了就是,原因不需過問。」

喬志峰(評論員)

不需過問死因不僅是冷血。小診所出現嚴重事故,如追究起來,監管部門難辭其咎。為此當然要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在私了過程中,某些人是否充當某種和事老角色?

紅網

吳江(評論員)

醫療機構為息事寧人,防止鬧大事情而賠償私了,與其說這做法真能避免麻煩,毋寧說會埋下更大隱患。醫鬧的壯大,恐怕與這種悄無聲息的私了脫不開關係。

四川新聞網

許小剛(評論員)

因事故私了,衞生局就可以毫不作為,並阻止別人過問,讓出事診所沒得到應有懲罰,進行對應的整改,那麼類似的情況就難以杜絕。相關衞生局難逃變相縱容之嫌。

今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