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車撞傷老人日童母罰16.5萬
【本報訊】日本福岡一名小學三年級學生踏單車撞到一名六十歲老人,導致老人右腿骨折。
老人事後入稟索償,法庭日前裁定,即使肇事者年紀小,但不能因此逃避責任,而家長亦應監督子女遵守交通規則,遂判他的母親向老人賠償二百二十萬日圓(約十六萬五千港元)。
事發於二○一一年九月,涉事小學生在行人路踏單車下斜坡,卻撞上該名老人,老人入稟要求索償約十六萬五千港元醫藥費。
法庭在本月初正式審理此案,法官池田聰介指,路面的視野非常寬闊,涉事的小學生當時只要稍微調整方向,就可避免事件發生,而家長未有履行監督兒子踏單車的義務,他判小學生的母親要向受害老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