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吸煙人士北上深圳要注意!本月起實施《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下簡稱控煙條例)在一周緩衝教育期後,昨日進入處罰階段,首日共三十七人被罰款五十元。其中一男子早前因在電子商店內吸煙,違反控煙條例及《消防法》,被拘捕兩日,號稱史上最嚴禁煙令動真格了。

病人家屬在醫院範圍吸煙被處罰。(互聯網圖片)

執法人員在深圳皇崗口岸的禁煙區域巡查。(中新社圖片)

控煙條例昨進入處罰階段,深圳市衞計委、公安局、城管局等六個控煙執法部門共出動二千四百多人,檢查三千多個公共場所。結果共有三十七人因違反禁煙令,在禁煙場所吸煙被罰款五十元,另有三十七間控煙不力單位被警告。

第一及第二張罰單均是昨日上午八點半,由龍華新區衞生監督所開出。執法人員在觀瀾人民醫院住院部檢查時,發現兩名男性病人家屬在醫院內吸煙,遂對二人進行教育,並罰款五十元,二人當場繳交。

據深圳市控煙辦公室統計,此前一周的緩衝教育期,共出動七千二百多名執法人員,勸阻三千八百多名違例吸煙者。上周四,福田區一名男子因在華強北電子商店內吸煙被行政拘留兩日,是自控煙條例實施以來,首名被拘留案例。當局指電子商店是容易引發火災的公共場所,該男子不單違反控煙條例,亦違反《消防法》。

吸煙者最高罰500元

深圳舊控煙條例過去十五年未開出一張罰單,被指是一紙空文。本月起實施的新控煙條例,把景區、學校等十六類場所列為禁煙場所,凡在禁煙場所吸煙的民眾可被罰款五十至五百元,禁煙場所經營者若不主動勸阻吸煙行為,亦將面臨三萬元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