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永春蓬壺中學十七歲初三葉姓學生,上周四晚與同學駕駛電單車回家,在一處路燈熄滅位置被警察要求停車受查,惟慢駛時被警察以警棍打嘴,三顆牙脫落,血更噴在同學身上。
葉的家人向警方究責時,警方竟稱執法人員並非故意打人,是葉的嘴撞上攔截他的警棍受傷。
葉送院後上唇縫了三針,牙齦亦要縫四針並固定鬆動牙齒。他的父母對警方的調查存疑,希望縣公安局徹查,要求打人者上門賠罪。涉事警局事後雖墊付醫藥費,指閉路電視無法拍清過程,仍需再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