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湖南張家界慈利縣上月十九日晚,刑偵大隊警員陳宏凱攜六四式警用手槍參加朋友聚會,晚餐飲酒後在某卡拉OK消遣時,所攜手槍不慎走火擊傷自己。陳重傷送院搶救,目前已脫離生命危險。當局指陳攜槍在娛樂場所飲酒,違反公安部禁令及紀律規定,已構成嚴重違紀。湖南省公安部門稱將嚴肅徹查。《新京報》報道指,有傳陳是醉酒後與人爭執,期間佩槍走火。縣警方拒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