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華裔婦人因被錯配精子誕下女嬰,向醫院索償精神損失費、育兒費等逾百萬新加坡元(約六百一十萬港元)。該婦人二○一○年經人工受精誕下女嬰後,竟發現醫院擺烏龍,沒使用丈夫的精子。婦人於是怒告醫院,法院在去年底認為婦人不應索取育兒費,撤銷該項索償。婦人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認為,該項索償的合理性雖有爭議,但應在審訊中解決,恢復婦人的索償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