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國加州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四十歲華裔女子黃春霞(Jazmyne Ha Eng),二○一二年在精神病診所中手揮鐵錘,被警員以威脅其人身安全為由射殺。黃春霞家屬控告警員未妥善處理情況,即殘忍地對黃春霞開槍。當局前日同意賠償一千四百萬港元予黃春霞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