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門出貪官 神州豈能有淨土
過去十幾年中國空氣、土壤、水源全面惡化,既涉及當局決策失當,更與環保官員失職貪腐有關。原本應該是環境守護神的官員,竟淪為環境破壞者的保護傘,神州大地豈能有淨土。
安徽省在新一輪反腐敗中,挖出一個環保窩案,抓捕了八個區縣的環保局長。這些貪官利用職務之便,給部分污染企業充當保護傘,提供方便之門,收取巨額賄賂,導致當地出現眾多的癌症村,很多無辜村民死得不明不白。這些貪官助紂為虐,形同殺人犯,其罪惡罄竹難書,不殺實不足以平民憤。
「經濟發展要上,環保要適當讓一讓」,很多地方政府出於地方保護主義和畸形的政績觀,給污染企業大開綠燈,變相提供保護。地方官員急功近利,只要經濟發展上去,實現升官發財,哪管百姓死活。更可恨的是,貪官污吏撈足貪夠之後,舉家移民外國,享受青山綠水,身後卻是殘破的中國。
「靠污染吃污染」已是環保部門的潛規則。由於環保問題日益嚴重,環保部門亦變得炙手可熱、權勢顯赫,尤其是環保總局升格為環保部後,審批權加大了,很多領域和環節都需要審批,包括環境行政審批權、環境行政評審權、環境執法權、環保資金(項目)分配權、物資設備採購權、幹部人事權等被稱為環保系統的「六項大權」。
以權謀私 禍國殃民
可惜的是,這些權力並沒有轉化成監督環境和造福國民的利器,反而成為牟利生財的法寶。通過「環評」大發不義之財,已成為環保系統貪腐者屢試不爽的牟利路徑。
廣東東莞市環保局原局長袁紹東任職五年,家產迅速攀升到五千多萬元,平均每年從企業得到好處費近一千萬元。在袁紹東任內,環保部門的管制手段成了官商之間利益輸送的「橋樑」,也成為他個人的搖錢樹,隨便一個抽查或者評比,都可以成為斂財的藉口。
養貓不抓耗子,反而貓鼠一家親,在中國很多地方,環保部門已成為縱污護污的急先鋒、排頭兵。事實上,不少地方環保局長的烏紗帽甚至是由污染企業出錢買來的,在福建江蘇等地,一些污染企業出重金搞定地方書記、市長,然後將自己的代理人推上環保局局長之位。這些人上台之後,只會千方百計維護污染企業的利益,又怎會為老百姓主持公道,對子孫後代負責?
欲治污先治官,欲治官先立規。中國污染問題難以遏止,完全是因為貪官氾濫。如果不斬斷貪官們的黑手,將權力關進籠子,接受百姓的監督,神州大地的環境問題就無法實現根本性好轉,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中華民族不可避免地成為東亞病夫,最終在慢性屠殺中走向滅亡,大國崛起只能是一場春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