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私隱爭議 隨時惹官非
【本報訊】智能眼鏡Google Glass惹起私隱爭議,不少娛樂場所早已明言禁止顧客戴這智能眼鏡內進。加州女子阿巴迪早前戴Google Glass駕駛被判無罪,但法律專家認為不足成為先例。美國國會去年詢問Google相關私隱問題,反映法例未能追隨科技步伐。
法官指無證據顯示阿巴迪駕駛時啟動Google Glass,遂判她無罪。惟目前法例未有說明戴智能眼鏡駕駛,不論開關,究竟違法與否。民眾討論亦分支持及反對兩極,未有共識。美國暫時只有三個州計劃對禁止佩戴Google Glass立法。
美國國會去年五月去信Google,就智能眼鏡詢問收集、儲存與保護資料、臉孔識別功能,及其私隱政策是否涵蓋不使用Google Glass之人的問題。Google最後需以四頁信件回應,並公開強調Google Glass嚴禁具臉孔識別功能的應用程式,以解公眾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