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休的前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通過致友人的一封信,聲稱「我從來沒有,也絕不會做一件以權謀私的事情」,再度自證清白。但這封信除了口號式的表態之外,對外界的質疑卻沒有一句實質性的澄清,反而讓人有此地無銀三百両的感覺。

中共第五代上台後,對腐敗零容忍,採取剝洋葱的方式調查周永康這隻大老虎;與此同時,外界也在觀望第五代如何處理溫家的巨額財產問題,會不會「宜將剩勇追窮寇」。在此敏感之際,溫家寶突然向海外友人寫信,聲稱:「我追求完美,是做人的完美,人格的完美,為實現自己信念而奮鬥的完美。我從來沒有,也絕不會做一件以權謀私的事情……赤條條來到世上,乾乾淨淨離開人間。」

溫家寶這封信,就像和尚唸「南無阿彌陀佛」一樣,喃喃自語「我是清白的」,但為甚麼是清白的,如何證明自己是清白的,卻一字未沾,這如何取信於天下?尤其是《紐約時報》披露的巨額財富、其母親名下的巨額股票、其女兒為外資大行做顧問,溫家寶都沒有任何澄清,這種「阿媽是女人」式的自證清白有何說服力?

徒勞無功 淪為笑柄

想當初,《紐約時報》揭露溫家巨額財富時,溫家聘請的律師曾發表聲明,指溫家寶的母親現時名下沒有任何股票;當時就有網民質疑這個聲明是玩弄文字遊戲。《紐約時報》的報道是指溫母名下「曾有」價值上億美元的股票,溫家律師的聲明卻強調「現時」沒有任何股票,一字之差,天壤之別。現在溫家寶這封信也是如此,他自稱「我從來沒有,也絕不會做一件以權謀私的事情」,問題是其妻子、兒女及同胞兄弟是不是也是如此呢?

當官當到總理這個層次,在撈取好處謀取私利時,已不用自己出手,更不會留下簽字授人以柄,其家人或者秘書,一個暗示,一個眼色,便有下屬打點一切,鋪路的鋪路,搭橋的搭橋,再難的事也易如反掌,再大的利益都可信手拈來。《紐約時報》當時也聲稱沒有發現溫家寶以權謀私的證據,但溫家的巨額財富卻是活生生的現實,這如何解釋呢?難道溫家的人個個都是商業奇才,幾年之間就可以賺到二十七億美元?

去年法院審判薄熙來時,薄熙來也辯解當局那些貪腐的指控與自己無關,都是谷開來收的錢,但最終薄熙來還不是被判處無期徒刑?內地腐敗官員在上審判台之前,哪個不是正義凜然、自稱清白的呢?又有哪個會認為自己是以權謀私呢?溫家寶若真認為自己是無辜的,就應該公布自己的家庭財產,並一條條反駁《紐約時報》的指控,並向美國法院提起訴訟,否則給友人寫再多的信,都是徒勞無功,只會淪為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