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大朗鎮水霖學校被指訂立內部黑名單,要求每班班主任上報四名最應開除的學生,黑名單內學生若在學期末前犯錯將踢出校。學校辯稱名單只是用於區分成績差及紀律欠佳學生,方便教師單獨輔導。

東莞大朗水霖學校初中部學生稱,學校要求各科老師在每個班級選出四名最應開除的學生,交由班主任填表上報。若該批學生在學期完畢前犯下任何錯誤,學校將不收取下一學期的學費訂金,把學生開除。

違基本教育道德

該學生認為,學校將成績差及操行欠佳的學生,視作會影響校譽及阻礙教師工作,由於學校擁逾三千名學生,肆意踢學生出校。

該校副校長說不會輕易開除學生,名單是區分成績及品行較差的學生,方便教師單獨輔導,以督促學生進步。

輿論批評該校訂立黑名單是缺乏最基本的教育道德,不應標籤學習能力較差的學生,剝奪他們享有教育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