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吉林長春市一名二十三歲李姓男大學生,因受學業壓力困擾,去年三月到北京實習期間,接連殺害兩名妓女,然後姦屍再分屍,埋在自家後院。法院日前以謀殺罪判處李死刑。

案發時李是吉林大學大四學生,畢業前因有多科不合格,承受巨大壓力。李在去年三月到北京實習時,與一名二十歲蔡姓妓女進行性交易,翌日到蔡家用繩將她勒死,再把屍體運回家姦屍後分屍,並把碎屍埋在庭院。

判死需賠八萬

十七日後,李再以同一手法殺害另一名顧姓妓女,並偷走三部手機。李去年被捕後曾稱覺得與屍體性交很刺激,經司法部門作精神病鑑定後,證實他具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前日因謀殺罪及盜竊罪成被判死,並賠償被害人家屬近八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