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名李姓失明人士,申請報名參加下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時,遭教育部門拒絕。駐馬店市招辦稱由於沒盲文試卷,無法接受報名。事件經廣泛報道,當局疑礙於壓力批准李報考。

張西流(評論員)

法律賦予盲人參加高考的權利,有關部門以沒盲文試卷,無法接受報名等為由拒絕參考,只能說其沒認真執行相關法律,未做好制度安排。從小處講,是對盲人群體的一種歧視;從大處講,是人為製造社會不公。

光明網

梁 好(評論員)

一個民族對特殊人群的包容性,反映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尊重殘疾人群體,維護盲人參加高考權利,不僅體現教育的公平,亦證明社會的公平。投入再大的人力、精力與物力,都是值得的。

荊楚網

潛用(網民)

無法可依,無例可查,相關制度的長期空白讓人疑惑。國內殘疾人福利保障制度取得了長足進步的今天,為甚麼接受高等教育這一基本權利卻面臨制度真空?儘管近年各部門在服務效能作風明顯轉變,懶政惰政的現象卻依舊存在。

長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