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師自訂班規斂財
四川巴中市第三中學近日被揭有教師透過制訂班規亂收費,學生每次遲到要罰十元,另在每個學期開學前,每名學生要繳交五十元請客費,宴請老師吃飯。該班班主任否認亂收費,學校查明情況屬實後,涉事班主任被市教育局記過處分。
該校高三級十二班學生小海(化名)向傳媒指,班上制訂了遲到罰款條例,同學每次遲到要罰十元,上周三班長便代班主任收了一百元罰款。
另外,自高一開始,每個學期開學前,每名學生要繳交五十元請客費,宴請老師吃飯,該班共八十一名學生,每年兩個學期的請客費近萬元。該班多名學生亦證實小海所言屬實。
被停止班主任職務
十二班班主任胡老師否認指控,稱沒有這回事,學生遲到會罰掃地等,不會罰錢;學生所謂的請客費用於看望生病老師,或教師節買點小禮物等,而且全是由班長預收,自己並不經手。
學校經調查證實,十二班確有亂收費情況,自上周二以來,胡老師共違規收取三千四百多元;學校已要求胡將有關款項全部退還給學生,並停發胡三成獎金及停止其班主任職務。巴中市教育局事後對胡作出記過處分,並對校長給予警告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