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州市環保局近日公布行政處罰名單,三十二家企業被罰款,其中中石化廣州分公司(簡稱廣州石化)再次上榜,因違法排放臭氣污染近半個廣州,被罰款十萬元;而廣東生活環境無害化處理中心作為公辦環境專門治理機構,亦因違規處理高危廢物,罰款兩萬元。

廣州市環保局在官網發布今年五月至十月行政處罰名單。其中,今年五月中旬,廣州石化工廠附近一公里的居民,投訴經常聞到煤氣味,環保局調查證實,是廣州石化沒規定檢修,導致廢氣外排,連帶天河、海珠、越秀等近半個廣州地區的空氣均受污染。環保局指,廣州石化不正常使用設備,違反環境保護法及大氣污染防治法,故須處罰,惟被質疑輕判,不能起阻嚇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