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平南縣大鵬鎮上月二十八日晚發生警員槍殺平民案,一名三十三歲胡姓男警疑酒後鬧事,到米粉店索要奶茶不果後,將懷孕數月的老闆娘擊斃,造成一屍兩命,而死者丈夫肩部亦被射傷。肇事警員已被刑拘,並移送貴港市審訊。

任春陽(評論員)

警察是人民公僕,被賦予維護公共安全的職責,何以守護神頻變施暴者?原因是他們的特權思想嚴重,一旦穿上制服就飄飄然,無視法規紀律,習慣高高在上,俯視眾生,草菅人命,使人心驚。

川北在線

鄭林(評論員)

案發時胡某是赴約喝酒吃飯,明顯他絕非公務在身,公安部五條禁令中規定,嚴禁攜帶槍枝飲酒,違者辭退。但胡平沒有交還配槍,暴露了警隊槍枝管理制度有漏洞或缺乏有力約束,令警員可非法攜帶槍枝。

長江時評

李忠卿(網民)

醉警殺人並非孤案,在此之前有過類似案例,令人膽戰心驚。毫無疑問,胡某會受到嚴厲問責,但他身上為什麼會佩戴槍枝?又是誰陪他喝酒?這些疑問與處理結果必須公開,否則難以撫平逝者家屬的傷痛。

金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