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立功升職而故意策劃劫匪綁架人質假案,去年七月開槍打死假扮劫匪同夥的前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龍新派出所民警李才坤,故意殺人一案昨日一審判決,深圳中院昨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在宣判後當庭表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