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筆者一直認為較兩岸和平協議的簽訂容易。從邏輯上講,軍事安全互信機制應是兩岸和平協議一項重大內容,因此應該先有和平協議再定軍事互信機制,但兩岸和平協議有誰為簽署主體的問題,故台灣藍綠兩大陣營如果沒有斷然獲取這一政治紅利的決心,必不會用「黨對黨」的靈活形式取代「政府對政府」,必然被這一障礙擋住。因此,或許先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反倒是一件易事。

北京軍事科學院台海軍事研究中心的專家在兩岸和平發展論壇建議,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可循先易後難原則推動,逐步形成一系列共同遵守的措施。第一步,以擴大接觸交流、積累善意與互信為目標開展研討,重點是:規範兩岸已形成的軍事信任行為;探討建立兩岸防務溝通的具體措施;積極開展以人道主義救援合作為先導、以維護關乎民族利益的海洋權益為重點的非安全領域合作。第二步,簽訂規範兩岸軍事事務的行為準則,形成軍事安全領域交流合作的多種機制。第三步,以確保台海穩定為目標,在兩岸軍事安全互信制度化、規範化基礎上構建兩岸新型軍事關係。

解放軍指出,一九七四年大陸海軍增兵西沙戰場時,台灣軍方在封鎖了近三十年的台灣海峽打開探照燈,為夜間通過的大陸艦隊照明送行,並派遣四艘軍艦進入南沙水域,加強該地區的防禦力量。八八年三月,大陸海軍在南沙赤瓜礁海區反擊作戰時,「宜昌號」艦行至太平島停留一星期,該艦航海日誌記載:「一、補給了淡水和食品;二、了解了周圍島礁的預警情況;三、研究了應對方案;四、我官兵得到了休整。」近年來,也有兩岸共同抵制越南等國「外大陸架劃界案」,以及在黃岩島事件中相互聲援等舉措。

兩軍出面阻力較小

或者說,這就是已有軍事信任行為,將其規範就是走出第一步。此外,在南沙海區,大陸軍隊駐守七個礁盤,控制着若干其他礁盤;台灣軍隊則駐守太平島,島上有可起降運輸機的飛行跑道。兩軍協作救援,互助補給,屬人道救援範圍,敏感度低,簡單易行,外界難以反對,阻力應不大。

兩岸兩軍做出這些動作,以至建立兩軍熱線,表明互不攻擊,都是可以做得到的。重要的是,兩軍出面,沒有上升到「國家」層面、繞過定位的敏感問題,馬英九做起來也不為難,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