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湖南長沙警方跨省刑拘事件,昨出現戲劇性進展!中央電視台播出長沙警方提供的片段,顯示陳永洲親口承認收取幕後指使人數十萬元,作為發表針對中聯重科失實報道的酬勞,惟未透露對方身份。片段惹起輿論熱議,不少內地傳媒人及法律學者均質疑,央視似為長沙警方護航,更涉違反刑法中無罪推定原則。對於陳永洲突然認罪,《新快報》發言人昨表明不接受傳媒採訪,及指如有任何回應未來會在網上發表。

「這些文章不是我寫的,原稿是他們(指使人)提供給我。」央視昨播出片段中,被剃去頭髮的陳永洲向辦案的長沙警員承認,多次收受數千至數萬元不等報酬,作出針對中聯重科的失實報道。其中在今年六、七月,陳前往香港和北京證監部門的舉報,亦是由幕後指使人安排,期間收受五十萬元。

陳表示,今年五月中首次接到中間人電話,要求以他署名發表關於中聯重科逾五億元廣告費的負面報道。陳稱當時在出差途中,未看過內文,惟報道出街後,發現報道標題斷章取義,公告原文應為廣告及業務招待費。最終中聯重科因該篇報道股價暴跌,單日損失市值近十四億元。

網民疑另有目的

「這完全超出我預期……突然它停牌了,那這件事情就搞大了!」陳稱幕後指使人對效果非常滿意,再要求他去香港及北京舉報。陳永洲亦根據對方授意,再撰寫三條關於中聯重科負面評論,並於微博發出。陳在片末承認因利益出賣職業操守,公開向中聯重科道歉,及希望同行能引以為戒。

報道播出後引起哄動,網民指內地記者收錢報道並非罕見,認為陳永洲是罪有應得。惟更多網民質疑央視報道「另有目的」,不但旁白屢次指《新快報》報道失實,且特意訪問中聯重科高層慨嘆公司利益受損,卻未播出《新快報》社此前公開聲明,報道手法有偏頗。另內地律師李方平指,在未經法院審判下,公布有罪供述錄像已違反刑法當中的無罪推定原則,斥長沙警方有濫用公權力之嫌。

陳永洲被刑拘事件簿

2013年

5月:《新快報》連續多篇報道指中聯重科涉嫌銷售造假。

7月10、11日:中聯重科董事長助理高輝在微博炮轟《新快報》及記者陳永洲。《新快報》隨後發聲明要求高輝道歉。

8月7日:《新快報》及陳永洲向高輝提起訴訟,指高輝涉嫌侵犯名譽權,獲廣州天河區法院受理。

9月16日:長沙市公安局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對陳永洲予以立案。

10月15日:長沙警方發出網上追逃,陳永洲並不知情,一直正常上班。

10月17日:陳永洲接獲廣州警方電話,稱向他了解關於此前陳宅失竊案件。

10月18、19日:陳永洲與妻子往廣州公安局,陳突遭長沙警員帶上商務車載離廣州,翌日被刑事拘留。

10月21日:陳永洲妻子委託的律師在長沙市第一看守所會見陳,了解案情。

10月23、24日:《新快報》連續兩日在頭版促請長沙警方放人。

10月26日:央視播出陳永洲向長沙警方認罪片段。同日,中國記協譴責陳永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