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國人大昨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訂,從多方面完善消費權益制度,包括強化經營者義務,規範網絡購物消費方式及建立訴訟制度等,修訂更賦予消費者後悔權,通過網絡、郵購等方式購買的商品,消費者均有權於收貨後七日內不需理由退貨,新修訂條例將於明年三月十五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