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最高法院前日就一宗恐怖殺人案作最終宣判,駁回被告上訴,判無期徒刑定讞。二十一歲犯人陳忠恕因誤信女友遭邵姓男子性侵,持刀在新北市街頭狂斬邵四十多刀致死。陳行兇後因怕死者化成厲鬼索命,割下死者雙眼下眼皮。

法院判決書指,陳因誤信十五歲女友遭邵性侵,去年一月得知女友和邵外出唱K,要求女友騙邵至附近便利店,他找來兩名友人在附近埋伏。兩名友人先用安全帽將邵打至不支倒地,陳則用長刀狂砍邵頭頸,戳穿心肺,剁爛咽喉及砍斷雙手手腕。

邵中四十二刀身亡,陳擔心邵化厲鬼索命,割下邵雙眼下眼皮,行兇過程被途人用手機拍下。一審時新北地方法院判陳無期徒刑;陳其後上訴,經二、三審,最高法院前日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