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浙江餘姚市三七市鎮一名王姓官員前天下鄉視察水災時,因捨不得鞋子沾水,竟要求年近六十的村支書揹進災民家裏。該鎮事後決定免去王的村鎮建設辦公室主任職務,並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惟官方指王當日穿布鞋下鄉,原本堅持脫鞋視察,村支書堅持揹王入屋。

盧香蓮(網 民)

從情理上來講,年紀六旬的村支書應該年長於該鎮幹部,暫且拋開幹部身份不說,讓一長輩背着一健壯後生,那也是有悖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如果實在是心疼鞋子,脫下赤腳前行又何妨?

長江網

文軒陽(評論員)

俗話說,官大一級壓死人,村支書自然要想上級領導之所想,急上級領導之所急,於是這才投其所好,甘當鎮幹部小卒,鞠躬盡瘁當起了代步人。說白了,這就是權小者向權大者獻媚,是一種官場不正之風。

荊楚網

畢曉哲(評論員)

因為一雙高檔皮鞋就不敢下水,不知道這位官員眼中的高檔皮鞋究竟多高檔?如果僅僅是敝帚自珍,可以映襯出基層群眾在他眼中是甚麼分量!單單處分一名基層鄉鎮幹部意義不大,應該深入反思真正根源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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