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沐浴業管理辦法》近日徵求意見,該辦法擬規定,沐浴場所應在顯著位置設立禁止性病、愛滋病患者入浴警示標誌。有關徵求意見稿公布後引起爭議,內地專家稱共浴不會傳播愛滋病毒。聯合國要求中方撤消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