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市中級法院昨對酒後飆車致三死三傷案一審宣判,被告侯培慶被判監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侯表示上訴。去年五月二十六日,侯酒後在深圳濱海大道駕跑車以二百多公里時速超速行駛,失控撞向一輛電動的士,的士起火,司機和兩乘客燒死。肇事司機曾被質疑頂包而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