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班牙國會最近通過新法,非歐盟區居民在西班牙購入或已擁有至少五十萬歐元(約五百二十六萬港元)的住宅或商用物業,即可獲發十二個月逗留簽證,比過往三個月限期更長,及後更可獲發兩年居留許可證。

若非歐盟區投資者購買約二千一百萬港元西班牙國債債券,或投資約一百零五萬港元到當地公司,亦可享居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