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韓磊因不滿嬰兒車擋路,將車中未滿三歲女童舉高過頭摔死,昨晨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韓磊當庭提出上訴。同案另一被控窩藏罪的被告李明,則被判兩年。控方律師對判決不意外,稱在庭上臨時提出撤回對被告索償,是因女童已死金錢無法彌補。被告代表律師認為案件存在疑點,不接受判決。

掟死女童案主犯韓磊(前右)和同案被告李明(前左)出庭聽判。(中新社圖片)

韓磊昨早由囚車載往法院聽判。(中新社圖片)

檢方認為,案發時被告韓磊雖飲過酒又有近視,可他戴着眼鏡,又沒有醉酒,加上嬰兒車並無遮擋,不可能不知摔的是孩子,加上無證據證明韓磊摔下孩子的兩秒內會喪失辨認能力。法庭也指韓磊不能正確處理與他人的矛盾而遷怒孩子,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法庭根據韓磊的犯罪手段、情節、後果及對社會的危害,認為手段極其殘忍,主觀惡性極深,加上韓磊為積犯,與前罪未執行的剝奪政治權利並罰,故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韓磊已當庭口頭提出上訴。案中另一被告李明被控窩藏罪,但因在案發後自首,被判兩年徒刑,由於他在案發時涉另一案件獲假釋,與前罪並罰判處五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七年。

曾因多次盜竊被捕

另外,法官於宣判前宣讀受害人父母提出撤銷對被告二百七十二萬元的民事索賠,據受害人父母的代表律師稱,他們放棄向被告索償,是因他們認為即使賠償,亦無法挽回女兒性命。代表被告的律師認為,案件存在疑點,對被告不公平,不接受死刑判決。

案發於七月,韓磊酒後坐上李明的私家車往消遣,期間因停車問題與一名李姓婦人爭執,並將嬰兒車內兩歲十個月大的孫姓女童舉高過頭摔在地上致死。韓磊曾因多次盜竊被捕,九六年夥同他人盜竊一輛四十萬元房車,轉手賣得三萬二千元,同年十月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