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廣州龍歸自來水廠周姓前廠長前年起多次指使謝姓員工改細水錶讀數,一年間盜竊自來水公司一百八十四萬噸供水,涉額三百九十二萬元。廣州中院近日一審裁定周、謝盜竊罪成,分別判監十四年、罰款五十萬元及入獄六年、罰款兩萬元。是廣州首次對偷水作刑事處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