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指是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金主的山西女商人丁書苗,涉嫌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案件今早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訊。內地傳媒報道,她被控行賄八千九百萬元,以及非法經營獲利三十多億元;惟她否認安排女演員予劉志軍。

個人違法所得逾20億

《北京晚報》報道,五十八歲的丁書苗面臨的行賄指控,包括於○四至一一年間兩次為劉志軍花錢辦事,包括花四千四百萬元幫劉志軍為前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開脫或減輕罪責,以及出資五百萬元為劉買官,讓他獲提拔省委書記,但失敗被騙。此外,丁還被控於○九至一○年向時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行賄四千多萬元。

至於非法經營罪,檢方指控丁於○七至一○年間夥同多人,與投標鐵路工程項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償運作方式幫助中標,後丁通過獲取鐵道部相關人士幫助,先後使二十三家投標公司中標。丁等人以收取中介費獲利逾三十億元,包括丁違法所得逾二十億元。

報道又指,丁對檢方指控並無異議,表示認罪服法,願接受任何刑事懲處。對於盛傳丁安排女演員被劉志軍潛規則,案情並未涉及,丁亦斷然否認有關傳聞。